福山哈盆古道越嶺崙碑中嶺古道 ( 六度探索 )
1/27~31
(98年春節)
臺灣島上山下海知性行
初二
07:00
初二:大安溪峽谷---東豐綠色走廊單騎行,外傘頂洲瀉湖遊。初三:清朝浸水營, 古道懷幽行(屏東水底寮---台東大武)。初四:近黃野溪溫泉,探訪金崙溫泉泡湯, 關山自行車。初五:六石十金針山賞景健行,八通關古道---瓦拉米行。初六:森板 洞穴溫泉,蘇澳七星嶺、梅花湖茅圃圍古道健行。(以上行程亦可能再作調整,請 於11/30前報名,以利訂房)
八ˋ大ˋ秀百岳四日行
12/31
20:00
1.從事山野活動常因天氣、交通、安全等非人力所能抗拒因素影響,致使行程無法按照活動計劃表實行 時,參加者請完全遵從本會嚮導及領隊(簡稱本 會)之變更、安排、指揮。不能有異議!若是致使活動需取消時,本會可將尚未支出的項目金額,退還給山友,但若是屬個人因素撤退(體能狀況ˋ疾病ˋ意見等) 時,個人不得退款,且需自行負擔撤退之ㄧ切開銷費用(例:食宿ˋ交通等)且個人於第一天撤退,需自行下山(在沒有危險顧慮下)第二天以後為顧及個人體能、團隊一致性及安全性之種種考量下,個人活動、進退,皆需服從本會之指揮及安排,如抗拒或違反指示安排,山友個人需自行承擔安危損害之責任。 2.山友如有不利活動之疾病史或活動進行體能有異狀之問題時,請事先提出或及時反應本會領隊或嚮導 知悉,以利本會之協助及安排,如若個人未盡到告知責任因而衍生損ˋ傷ˋ危等事,山友需自行負全責。 3.若山友違反1、2項規定,致使相關的人員、財產、時間等權益受到損害影響時,除需負完全損害賠償責任外,領隊得請其退出本活動。 4.為團體活動的順利進行與安危,本會發現個人有不適任本次活動之狀況時(例如:不配合、不聽指揮、體能狀況有問題等),本會亦可主動ˋ強行決定,山友退出本次活動,其相關費用如下辦理: <A>活動進行第一日退出者,本會退回已繳活動費用之1/2。 <B>活動進行第二日退出者,本會退回已繳活動費用之1/3。 <C>活動進行三日之後則不退款,退出活動者,請自行處理自身問題(例如:交通、食宿、安全等等) 5.參與本會本次活動者,若不認同本『活動規範認同書』,請於收到(含報名時所閱)此書的二十分鐘之內,將不認同之處,與本會另訂協議書(含口頭協 議),否則視同完全接受本書相關規定。若當時協議不成,本會將以報名退費規定或上述第5項< A>點規定辦理之。 6.根據各登山社團體之統計及本會多年帶團經驗得證,活動的不愉快、不順利或個人傷亡事故之發生,皆因未遵守團隊的規定、未服從領隊、嚮導的指揮而產生,故確切執行本書的規定,才是保障團体、個人權益最實在的辦法,訂定此『活動規範認同書』,情非得已,尚請參加山友見諒。 7. 本活動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例:交通中斷或有安全顧慮時)或政府禁止活動之進行規定,迫使活動需取消時,本會酌收活動費之ㄧ成,充當行政手續辦理費。另有額外實際支出時(例:食ˋ宿費)則由全體參加者均攤支付之! 8.登山健行戶外活動,本有其個人技術(經驗)ˋ体能性ˋ團體一致性及大自然不可預知之風險特性,個人需自行評估參加與否?不得因上述因素所延生的一些事故,要求團隊負責,參加者須有此認知! . 台北市大自然戶外健行會 敬啟